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市江北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园西路以南,科技环路以东住宅1、2、3地块和江北新区园西路以南、团结大道路以西NJJBb020-04-10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附件:
附件1:江北新区园西路以南、团结大道以西NJJBb020-04-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附件2:园西路以南、科技环路以东住宅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附件3:园西路以南、科技环路以东住宅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附件4:园西路以南、科技环路以东住宅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本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巩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