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对地块调查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pdf
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环境详细调查报告.pdf
联系人: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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