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三桥村,为原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占地面积约17000m2。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创办于1988年5月,原为市粮食局下属企业“国营泰兴染料化工厂蒋华分厂”。1991年11月更名为“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102厂”。1999年6月企业改制为“泰兴市锦港化工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该企业与香港合资,成立“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生产销售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企业于2018年停产关闭。原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规划用地方式为生态绿地与停车场,属于第二类用地中的绿地与广场用地(G)。根据国家规定,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需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地块污染情况,明确是否能够满足规划建设用地环保要求,是否需要开展治理修复。2019年1月1日,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受泰兴市虹桥镇政府委托,对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8月9日,《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现场地勘与采样调查工作在2019年1月20日-2月19日完成。共完成47个点位的测绘定点及复测,完成5个勘探钻井施工,送检土壤样品共182份,新建地下水监测井11口,共送检地下水样13份;采集地表积水样6份;完成283份土壤样品现场快速检测。2019年4月22日获取全部检测数据,5月10日完成环境调查报告的编制。采样调查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中镍、砷、乙苯、1,2-二溴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苯胺、石油烃(C10~C40)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镍、1,2-二溴乙烷、1,2-二氯乙烷、氯仿、苯胺、石油烃(C10~C40)还超过二类用地管制值。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块内地下水超过Ⅳ类水标准限值的污染物包括15种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0种毒理性指标(砷、镍、苯系物和氯代烃)。
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属于污染地块。主要超标污染物为原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的有机溶剂,包括苯系物、苯胺、卤代烃类、石油烃(C10~C40),无机污染物主要是砷和镍。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甚至超过管制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GB/T14848-2017中Ⅴ类水限值,因此需将土壤和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启动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采取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