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现组织开展“芒市水稻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相关“砷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采样检测监控”委外业务采购申报工作。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编制申报书(附件2),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17:00,请报送纸质版(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方案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5-85287093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邮编:210042
附件: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