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分别提出要“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增加有机产品供给”和“大力支持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依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环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作用,我中心启动第二批符合《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请有意愿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2020年8月31日截止。
联系方式:(025)85287284 85287062
电子邮箱:ofdcmee@nies.org
关于开展第二批符合《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符合《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规定.doc
生态环境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6日